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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村保密协议

1.保密范围
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
2.保密义务
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
3.保密期限
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
4.保密费用
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
5.违约责任
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
6.其他条款
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

孟村回族自治县地处河北省东南部,东临渤海,南接山东,北靠京津,是河北省六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。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和国家确定的民族贸易县。孟村于1955年建县,县域总面积387平方公里,辖4镇2乡126个行政村,总人口18.9万,其中回族4.7万,占县内总人口的24%,是我国北方回族居住较为集中的地方。孟村回族自治县建县虽晚,但历史悠久,文化底蕴深厚。自商代开始,这片土地上就有人类繁衍生息。隋开皇十六年(公元596年),在县内新县镇设浮水县,明永乐二年(公元1404年),孟氏应诏迁此定居,以姓氏命名孟村。后又有回族陆续迁来,孟村一带逐渐形成回族较集中的聚居区。